資料來源:Yahoo 知識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?qid=1007061701248

請各位幫忙一下:

事情是這樣的,我已經租了一間房子七個月了,當時在簽約時,簽的是書局賣的制式合約。唯一的加註是:屋內的各項傢俱電器損壞照價賠償。

當時和房東說好,如果雙方要解約,要二個月前告知即可,讓對方有時間處理。簽約時我也不疑有它,很相信的就簽了,還傻傻的付了2個月的押金和1個月的租金。

不過後來發生很多事:
1. 簽約的人(自稱房東甲) 和 我每個月轉帳付租金的帳戶乙是不同人 (二人關係不明,房東不說),租金帳戶乙好像才是屋主。
2. 電器都是舊的,用一用壞掉之後,好幾次修都花了我二、三千元,房東都咬定當時交付時是好的(但我有請電器行老闆作證,那些都是因為是年久自然損壞,不是人為因素),但房東不理,說好維修的錢要他付,但每次都說「修太貴要我換一家or藉故一直托」讓我不得不自己付錢修。
3. 社區的管理費七個月來都不繳(當時講好含租金)。
4. 鄰居跟我說,我那間房子之前是法拍屋,而且有不少糾紛。

加上最近知道那間房屋實在租得太貴,房東原先承諾(口頭)含車位,最後也沒有,覺得房東不太老實,剛好自己又要換工作,就和房東提解約的事。(提前二個月說)


誰曉得他突然變臉,馬上一付:合約上有寫,提早解約扣一個月押金,但我們明明約定好二個月前先說就不扣(但沒寫在制式合約上),現在他就是一幅「裝死」。所有當面談(有我朋友在當證人)的約定,他通通都否認到底。一幅沒寫下就是沒有,再不然就是說什麼他只是「儘量」,不「保證」等等的話…


我不理他,過了房租繳期才1天,他就送了簡訊跟我說,一個月押金扣除,另一個月是他找下一個房客的損失扣除,所以要扣我二個月押金。然後之前電器的維修金依他加註的合約,點交給我是好的,壞掉就是我的事。

然後要我二天內搬走,不然他就要找里長or第三人在場,把我的東西拍照後全當廢棄物扔了。

天啊,那有這麼不講理的人…
更扯的是,我發現合約上,房東電話、資料都沒留
只留個名字(懷疑是假的)

我請他上法院,他跟我說,合約上說,只要我沒繳房租,視同違約,在房子內的東西他有權處分。用電話簡訊要我2天內搬走。


怎辦…大家教教我吧
我想寄存證信函,但連他的地址都不知道,我要問他他也不說。
他如果真的隨便找人就進我房子把東西全扔了,我該怎辦?報警嗎?
那有這種惡房東的,把合約全部用他自己的話來解讀。我要他上法院他也不要。

我不是想跟他告,真的是有夠委屈的,難到這年頭好人該死嗎?

我想問一下:
1. 民法上不是有寫, 二個月未繳房租才能終止租約,他的合約可以寫著「房客不得藉故拖延」。用這一條把合約終止嗎?

2. 他如果真的隨便找個第三人在場就進我的房間把東西全扔了,我可以告他嗎?

3. 房東拒絕提供身份資料,像我現在的情形,我有無辦法保障自己?

4. 租時明明講好是含五大家電,這些家電如果是本身就老舊損壞,經檢查後不是人為的(自然老舊),是不是要我出呢?

請大家幫忙給點意見,十分感激!


我最怕的是他真的明後天趁我白天上班不在,就進來把東西都搬出去,把鎖換掉,我如何自保?

(本想好二個月來找房子,這些真的超慘的)

2007-06-17 02:34:35 補充

我房子裡面的有電腦、DVD音響、一些首飾等,遠超過他租金一個月價值。

再者,如果房東和我簽約時還不是屋主,我可以主張契約無效嗎?(我發現他好像是先和我簽約,次月才去買那間屋子),我當時傻傻的不知道這些事,最近開始調查才發現。

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: 建智 ( 初學者 4 級 )
回答時間: 2007-06-18 08:19:12
[ 檢舉 ]
其實,民法的租約,絕大部分都是保障房客的,
對於房東的保障是少之又少,這點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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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您的問題....我提出答案
1.房東給您的家電本來就是舊的,更何況家電本來就是消耗品,
自然損壞除非特別註明,否則一般都是算房東的,房東要您賠,那他
就得證明那是您蓄意破壞的.
2.根據民法規定...房客欲搬家前,需提早一個月告知房東,
如此...房東不得扣押金;否則得扣一個月的押金. 契約上是說明,
如果我沒住滿一年,就主動要提早搬,需賠一月的押金,
這是違反民法的,是無效的.
3.如果...房東再不退還您們押金就告房東吧!!!
偷偷告訴您們....房東他不敢讓您們告他的!!!!!
因為... 1.他根本告不贏您們. 2.房租通常沒有報稅,只要一上法院,
他就得面臨逃漏所得稅的問題. 3.房子通常都是報自用住宅,而房
東卻拿自用當營業用, 向您們收取租金!!!如此...合約一年...橫跨2
個會計年度的房屋稅... 就要提高四倍,而且三年內改不回來,所以
最少差了5年的房屋稅. 就算要改回自用還要經過稽查......很麻煩
的. 只要一上法院,他就得面對房屋稅*4倍*5年的問題.
4.房東不還您押金,告上法院,所得稅及房屋稅,房東最少虧5-8萬,
而且法院一定會判您們勝訴,房東一樣要還您們錢.
5.您們儘管找律師告他吧!這種官司,根本不用律師也可以輕易打贏.
甚至於您們可以先寄一張先寄存證信函給他,讓他感動一下,
說不定...房東嚇到大便噴出來...事情會有超乎意料的圓滿解決.
6.如果懶得上法院或去調解會...就用最簡單的稅法治他吧!!!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現在您應該嘴角微微上揚微笑.....快樂過個好年.
只要您據理力爭,清楚告知對房東的嚴重性...
房東一定會屈服退還您們押金的.
其實我的妹妹兩個月前也遇到惡房東...情況跟您差不多,
起先惡房東態度惡劣,最後不只同意退還押金, 態度更是超乎意料
的客氣,更哀求我們把租賃契約還他,只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權益.
只要房東敢欺負我們房客,就是逼我們修理房東!!!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現在該怎麼瓣????????
讓房東去煩惱吧!!!
(我們正用民法架在房東的脖子上)
讓我們大聲對那個沒良心的房東說....端午節快樂.....
哈哈哈!!!


別放過他!
先寄存證信函給他,
讓他感動一下,
說不定.....事情會有超乎意料的圓滿解決.
.
我說的....很多房東都不知道,
簡單說,一旦被房客申報出租,
房屋稅就不能算自用了,
稅率也就大大提高了,
這也是為何大家的房子都辦自住的緣故,
另外...只要您們有報租賃,可以在所得稅用列舉扣除額,
那麼...政府還會放過房東的所得稅嗎???
.
一般對房東的殺傷力最重的是這個部分,
只需要申報列舉扣除額---租賃支出,就可以不經法律程序,
重重修理房東.
.
我並非鼓勵房客挑起戰端,
而是希望房東多體諒出外人,開個方便之門,
若非逼不得已....
我個人認為...用稅法修理房東也是蠻缺德的,
畢竟...房東在租屋時,絕大部分都未將稅金加在租金上,
用這殺敵一萬...自損八千的做法,只是促進國家稅收,
對租賃雙方都沒有好處,
.
教房客這招,
只是讓我們有更大的談判空間,
讓彼此全身而退的權宜之計.
.
告訴房東...大家好聚好散...,故意刁難出外人...有必要嗎?

只要叫房東來看我的回答...,
只要房東有看懂...,
沒有理由不害怕的...
我們不去修理他就不錯了...
哪裡輪得到房東刁難我們??
.
保護好您的租賃合約書,別讓房東偷走了,
只要房東敢找里長或第三者(必須是地方公證人士)
就連里長或第三者都有...侵入民宅的刑事責任,
到時...您就可以報警...說...黃金.現金.鑽戒...等等不見了,
那麼...房東及里長或第三者就暈頭轉向了...
畢竟您已經付了這個月的房租,
這個月的房子使用權就在您的身上,
惡房東...怎麼樣都拿您沒有辦法的,他只是虛張聲勢.

參考資料

曾經也做過這種缺德事(因為不知道),如今...為了贖罪,經常幫助被惡房東惡整的出外人,反過來修理那些惡房東
2007-06-18 08:26:45 補充

如果房東和我簽約時還不是屋主,我可以主張契約無效嗎?(我發現他好像是先和我簽約,次月才去買那間屋子),我當時傻傻的不知道這些事,最近開始調查才發現。
答:用租約申報所得稅列舉扣除額...無論(他好像是先和我簽約,次月才去買那間屋子)...惡房東都逃不掉逃漏所得稅及房屋稅*4倍*5年的
問題.
只要大家稿薑了...惡房東怎麼都傷的比您重數倍,
惡房東...那麼小氣...那麼會算...那麼會坑人...應該不笨,
只要惡房東看懂我的回答...惡房東不會惹禍上身的.

2007-06-21 22:13:09 補充

您可以主張契約中所有的不平等條約全部無效,
把合約全部用您自己有利的話來解讀,
讓他好好感動一下...,
畢竟...我們可以利用民法和稅法來重重修理房東,
而且不費吹灰之力,
想要惹我們房客...還真的要很有種才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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